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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2023-07-27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广东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认真贯彻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各项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本行关联交易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本季度实际发生业务的关联交易贷款共3户4笔,金额9080万元,占2023年6月底资本净额的5.43%。其中:重大关联交易2户3笔,金额9040万元;一般关联交易1户1笔,金额40万元。

二、存量关联交易情况

(一)总体情况

至2023年6月底,存量关联交易贷款10户余额30969.2632万元,占2023年6月底资本净额167352.17万元的18.51%,其中:重大关联交易4户余额30737.7778万元,一般关联交易6户余额231.4854万元。

(二)特殊情况说明

关联集团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揭阳电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昊佳合计存量贷款余额30737.7778万元,占2023年6月底资本净额167352.17万元的18.37%。

其中,2023年6月19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关联方名册的议案》,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昊佳为新增关联方。“国鑫公司”与本行法人股东广东华大不锈钢有限公司同为黄树龙实际控制,“华大公司”与本行法人股东揭阳市镛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高管及股东关联,秉承审慎经营原则,与“电力公司”“电建公司”纳入同一关联集团。自然人股东黄楚辉同样与“镛汇公司”存在高管及股东关联,秉承审慎经营原则,纳入上述关联集团。

上述新增关联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间均为关联方名单确认前。其中,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2日贷款5000万元,2022年12月30日贷款5800万元,2023年1月16日贷款3600万元;黄昊佳2023年5月10日贷款40万元。

因上述关联方名单更新后新增关联方主体导致集团客户合计授信余额超过资本净额的15%的问题,本行将积极落实整改。一是对关联集团内的客户,其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不再使用,不再对相关客户新增发放贷款;二是电力公司、电建公司与国鑫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分属黄奕鹏、黄树龙两个不同实控人,二者经营中并无实质性关联,但因分别与镛汇公司产生高管及股东关联,从关联方认定规则和审慎经营角度,本行将其纳入同一关联集团管理,因此本行与两个实控人分别沟通压降贷款余额,落实对其中客户贷款余额进行逐步压降,直至符合监管规定。

以上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交易收益与损失符合本行制度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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