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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六)
2023-12-28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 号)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规定,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同意向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还旧借新贷款5800万元的关联交易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抵押。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广东华大不锈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华大不锈钢有限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冶金生产及其生产的钢坯、工业及建筑用钢材、不锈钢板、金属制品及金属铸造产品销售;研发、加工、销售高炉废矿渣;普通货物仓储;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装卸服务;码头投资;废钢铁收购;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蔡耿烽。注册地:揭阳空港经济区滨海科技园。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注册资本没变化。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遵循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本次与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单笔交易金额为5800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66537.05万元的3.48%,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有关决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批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行与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8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本行独立性构成影响;落实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关联集团贷款集中度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符合《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依规履行了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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